
舉辦“第四屆中國
·浙江工藝美術(shù)精品博覽會”
各位會員:
浙江省工藝美術(shù)行業(yè)協(xié)會
、《浙江工藝美術(shù)》雜志社,定于
一、博覽會主題活動:
1.展
示、展銷工藝美術(shù)大師作品和工藝美術(shù)精品;
2.開展擬參加第五屆浙江省工藝美術(shù)大師評審及歷屆浙江省工藝美術(shù)大師復
審作品的評議工作;
3.評審“第四屆中國·浙江工藝美術(shù)精品博覽會”獎項。
二、參評者申報條
件:
擬參加第五屆浙江省工藝美術(shù)大師評審者應符合《浙江省工藝美術(shù)大師評審管理辦法》(浙政辦發(fā)函
[2005]3號)規(guī)定的申報條件。
三、參評作品申報條件:
1.作品設計新穎,技藝精湛,有較高的藝術(shù)價值和經(jīng)濟價值;
2.作品在繼承傳統(tǒng)的基礎(chǔ)上,在技術(shù)、工藝、原材料、題材等方面有突破和創(chuàng)
新;
3.作品為群眾所喜聞樂見,有較好的社會和經(jīng)濟效益;
4.申報參評作品必須是參加本屆博覽會的實物,為本人(或集體)創(chuàng)作的具有
自己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的作品,如發(fā)現(xiàn)侵犯他人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的,將取消其評審資格;如評審時未發(fā)現(xiàn)而獲獎的,經(jīng)查實,將取消其獲獎資格;
5.每個參展人員限報3件(套)作品。
四、博覽會獎項:
博覽會設特等、金、銀、優(yōu)秀獎項。對參加博覽會的中國工藝美術(shù)大師的作品將授予博覽
會特別榮譽獎。
五、申報程序:
參評作品填寫《評比申報表》,一件(套)作品填寫一份表格,另附作品彩色照片7寸一張。申報截止日期
為
六、溫州參加
博覽會
組織單位,聯(lián)系方式如下:
組織單位:溫州市工藝美術(shù)行業(yè)協(xié)會
地 址:溫州市馬鞍池東路237號,郵編:
325000
聯(lián) 系 人:陸善堯
電 話:0577-88616961
13858841608
傳 真:0577-88613591
電子信箱:gyms88616@sina.com
請各位根據(jù)參展要求和條件,認真創(chuàng)作好參展
作品,爭取多拿獎項。
&
nbsp; 溫州市工藝美術(shù)行業(yè)協(xié)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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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;
“第四屆中國·浙江工藝美術(shù)精品博覽會”評比申報表
作品名稱: |
展位號:(必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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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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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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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稱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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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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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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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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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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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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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稱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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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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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 尺寸 |
長( )×寬( )×高(
)(cm) |
重量 (k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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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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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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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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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后您是否參加《中國·浙江工藝美術(shù)博覽會獲獎作品畫冊》: 是□ 否 □ (請劃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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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 簡 介: 作者
簽名(蓋章): &
nbsp; &
nbsp;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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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:本申報作品系本人創(chuàng)作,未侵害他人的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,填報信息真實有效。 簽名:
&n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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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; 年 月
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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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部門意見: &n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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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;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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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隨表附
作品7寸彩色照片一張,申報表和照片不退還。
2、請將填好的《申報表》通過電子郵件發(fā)送至協(xié)會秘書處郵箱或直接送達協(xié)會秘書處,聯(lián)系人:陸善堯。電話:88616961,電子郵箱:GYMS88616@SINA.com
3、報名截止日期: